(一)主要技術指標及可行性驗證資料
1、功效成分: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產保健食品批準證書(批件號:2005B1442)的規定而確定。
2、理化指標:根據產品配方并通過實際檢測能達到而確定,其中總砷和鉛按GB 16740的規定而確定。
3、微生物指標:根據GB 16740的規定而確定。
(二)試驗方法及可行性驗證資料
1、功效成分:×××按中國藥典2005年版二部的相應規定執行。
2、理化指標:水分按GB/T 5009.3的規定執行;灰分按GB/T 5009.4的規定執行;總砷按GB/T 5009.11的規定執行;鉛按GB/T 5009.12的規定執行;崩解時限按中國藥典2005年版一部附錄XIIA《崩解時限檢查法》的規定執行。
3、微生物指標:菌落總數按GB/T 4789.2的規定執行;大腸菌群按GB/T 4789.3的規定執行;沙門氏菌按GB/T 4789.4的規定執行;志賀氏菌按GB/T 4789.5的規定執行;金黃色葡萄球菌按GB/T 4789.10的規定執行;溶血性鏈球菌按GB/T 4789.11的規定執行;霉菌和酵母按GB/T 4789.15的規定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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